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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要 假装高尚
当我看起来横冲直撞的时候, 也许害怕的要命; 当你感觉我脆弱的时候, 我正一个人坚强。
我正以一个人的姿态 与另一些人相知相惜 有血浓于水的 无限的宠爱 并用我所能收集到的 最多的爱 夜以继日地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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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经历过什么 走过了谁 总有一天 不再有人记得 只有自己 这么说 你是你人生最重要的访客 那就热爱自己 再去争取 爱人的资格 ♡ |
结果就是三个月。 十二点走过长长的天桥和很多黑暗里看不清脸的人 你对我来说最大的意义就是开阔了我的眼界 我现在明白 我跟人说,有时觉得成天傻乐特二百五有时又心安理得。 低头使劲刷牙的时候我尝试顺一顺我那些毛毛躁躁的小感情。我从来不是个冷血的人,绝对不是。当然有人觉得这也没多好,而且说不定很久以后我自己也会觉得这有时是件糟透了的事。 突然我想起来中午一个摇头晃脑的念头,那时我正踢开垃圾筐想把水壶从桌子底下拽出来。 要真是那样那我是错了,把人变成亲人的还真不是爱情了。天知道是什么。 在这之前我站在凳子上伸着脖子看完了一个几乎不认识的人的几十篇日志,其间我和人一会乱七八糟一会一本正经地聊天;用开水冲了浓浓的豆奶,好几杯;数次笑得差点翻下来;心不在焉地发了几条短信。这是个有一个极好听名字的男人——虽然那是我的习惯但我想想他那张沧桑忧郁的脸就觉得要是敲下来「男孩」这俩字我绝对可以羞耻地去死了。我见过他,也听过他,而这听来的事中,绝对有比他身高爱好特长这些更细节实在的东西。别问我从哪听来一些什么样的动人小片段,当然也别以为我有什么邪念,我不是那种前几天还在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畜生听着伤感的歌自怜得总想掉眼泪转眼就为另一个说都没说过一句的男的神魂颠倒的傻x。 不幸的是,他有张还算帅的脸。但相信我,不管他长得多么蹉跎这丝毫不影响他成为一个牛逼闪闪的人。他和他们这类看上去很少却相当繁密地杵在各个角落的其他人,看起来和我很不一样却总让我觉得纯净,我在他们面前总是容易失却语言和性别概念,我是说,他们不论男女,总让我怦然心动。 如果你不那么狭隘的话就会明白我的性取向完全没有问题。 看他的日志让我很平静。这听起来很扯,但很神奇。几十篇白底黑字的日志,长长的和一句话的,加大加粗的和朴实小字体的。我看着里面像被涂了颜料以奇异又闪亮的组合摆在一起的方块字和轻轻念出来就感动的英文,大部分都是看起来低眉顺眼的语调,淡淡的,有点灰的,可里面有着典型闷骚型文青该有的一切情绪。他最多说说忧伤,不提绝望寂寞之类的,当然也不会满篇只写他哪根筋又扭了哪根肠子又绞起来多么多么难过,他总会写他看到的人事风景。像星星、雪茄之类。还有那些大部分认不出来的英伦名字和他们或哼哼或喊着唱的歌,在这大片的陌生里让我很为找到一些熟悉的名字觉得欣慰,但我没忘一秒也不停地把他提过的人或歌翻出来,我记得并相信,出现在他和他们这里曾跟他们在一起的歌,我从没对它们失望过,而事实上,我常常也依赖上他们。 看他说因为是基督徒不吃血,没有做作的感觉,信教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特立独行了不起的大事,但他真是适合极了。 我想,这时候该有人拍着桌子说「装B」了。不过能装成这样,就算装成了。 我又想,如果不是他看过的那么多电影书籍,如果没有那些不论是高中、斋堂还是大学的第三年不论是iPod里的还是现场的源源不断的歌一直在他心里小声唱着,如果他写不出来那些看起来内敛冷静其实个个都漂亮自恋地骄傲着的字,我大概会觉得他是个小情小调,喜欢拿感冒说事儿的南方小男人。 所以对于那个应该带个大大的问号的,“你们觉得我是什么样的人”,我想起某个犀利的师哥的一句话。 一个非常特别的人。和其他人一样特别。 就是这句了。 这个名字极好听,又有张好看的脸的帅哥文青当然很特别,但也不至于总被人当成火星来的总一副请他开口讲人话的架势。其实这就有最好听的歌,他自己不也带着常常冒出来的忧伤,还没绝望透顶的等着,till the Kingdom come. 大概是小灰的关系,最近我像只会拽妈妈衣角的小孩似的总想听故事。我站在大病初愈似的北京天气里像饿了一样想听到很多很多人的故事。 我想假如有天我在静悄悄的晴天里走到某个大洲上某个国家里某个小城市的犄角旮旯,里面有干干净净的地面和民风,也许我能幸运地听一个眼神发亮头发整齐的老太太讲讲故事。我得仔仔细细把这故事记下来,刻到我生命里去,至少,我也得记得她穿碎花裙子的样子。 就像这种的。我想听这些从世界各个角落里被从容拽出来的故事,它们一定是好听的、特从容的、带着一身再也不会弄湿人眼睛的小灰尘。 说实在的我也不得不鄙视一下自己。很久前我想做个风风火火走南闯北的记者,最好赶上机会做回不怕死的战地玫瑰开得轰轰烈烈,后来我觉得每天按时起床坐办公室的生活真是糟糕,那种日子的味道我想象的出来,一定不怎么样。 那么我做个自由记者也很不错,笔是自己的,脑子是自己的,腿也是自己的,我想往哪跑就跑去,只要我思考过了我看到的就可以写出来,可是我差点就忘了“喉舌”这个奇形怪状的主旋律,我们可不是第四权,哪家报纸这么先锋发一个口无遮拦的小丫头写的文章,而且我不是自恋得昏了头的人,新闻体和那些我自己当宝贝的字就像豆奶和企鹅,新闻稿要简练。简练。我想了想,不得不承认我还是挺啰嗦的。 在“自由记者”这个小梦想差不多摇摇欲坠的时候又有件事差点把它掀翻过去。这件事是,我对我们的媒体深深地、深深地感到失望。找另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也许我会严肃地对这句严肃的话做个交待。 总之那不久后我又试着把“自由作家”这个名号冠在自己总爱异想天开的脑子上,这真是个闪闪发光的职业,可以到处游山游水,路上做梦听歌拍照然后,工作。可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作家”像那只跟我一起照相的白牦牛身上的毛一样多。有人不管写了什么都把自己叫作家。首先我自知地说,我不会写小说,我大概只在高一写过两三篇小说,后来丢了唯一的手稿。并且,只要“截稿日期”这类东西阴魂不散不远不近地悬在那,我写出来的东西就几乎不可能自然流畅。然后我忍不住想说,我怕有一天终于听到这个版本: “那……你是作家?” “骂谁呢你?你才是作家,你全家都是作家!” 坦率地承认现在的我还不能跟这四个字挂钩后,我终于动用了它们的上位。我有些无伤大雅的小任性,这次就让我做个晚睡晚起的自由职业者吧。我不急着明确什么,我贪玩但不糊涂,总要人操心但不愿意给人伤害,我知道我必须做些什么才能在最后给自己身边留点什么。不久前我这么想。 而现在我又在想着,到全世界去听故事。上课的时候我发短信把这个想法告诉小北。来来去去我们达成一个差劲的共识:由于我不愿做猥琐的啃老族,那么我得嫁个有钱人,当然我一定会强调的条件是他正好非常爱我,而且有张算得上好看的脸。然后我才可以无忧无虑去听故事写故事。 如果这是结局的话,这真是个我自己都看不下去的故事。 我想要是爸爸知道有天他那个有些倔强的宝贝女儿把嫁给一个又有爱又有钱的男人当成目标的话,他会不会一把把我按进马桶淹死。 大概在他和妈妈眼里,不管是以后的二十年、三十年,我最好永远是那个明媚善良,又带着干净的骄傲的死小孩儿。 当然这只是我和小北在一节无聊的课上一个没心没肺的玩笑。虽然有时你们还是要担心我状况连连,但在我十九岁的今天,我懂得并愿意尽最大的努力不再伤害你们。 又因为我无可救药地爱着许多。 于是我还是眼睛冒着蓬勃生长的绿油油的光。不然万一哪天,有人气宇轩昂地走上什么领奖台,我可不想呆在什么城市的什么角落,破落得不敢照镜子。 这是要说给小灰的。到最后我也不知道它是谁的故事。 讲这个可能不好听的故事是因为,我愿意给小灰讲个长长的故事。 我小学六年级遇到她,那时没有特殊印象,觉得漂亮文静,是我敬而远之的类型,细长眼睛,笑不露齿,有淑女风范。但知道会写好文章,语文老师很喜欢。 这么说的时候我突然想,那一年我遇到了很多漂亮出众的女孩,她们后来以不同姿态存在于在我的生命里,有的再没出现过。 初一那年有一场期末考试,我意外地在教室后门碰到她,她特从容地笑,拉着我的手说「越来越漂亮了」,那时我喜欢的男孩在旁边,我为他能听见这句话兴奋得眼睛发亮,对她有种感激和讶异混合着的复杂感觉,没想到她还记得我,没想到冷漠的她会对我露温暖笑脸。于是我傻兮兮的词不成句。 我经历了很多起伏和眼泪终于过完了我的初中。那时我喜欢的人早已不是初一那个会让我脸红兴奋的高个子男生。填志愿的那天下午,那个非常宠我的男生在楼下操场打球,我趴在窗户上大喊他的名字,然后在他回头招手微笑和老师皱着眉的时候跑下去帮他擦汗。 深爱的却是另一个我以为永远不会爱我的人。 有一次他生日,我准备了礼物紧张了一整天想在放学前亲手交给他亲口说生日快乐。可我一向冒冒失失,那天又出状况,我就眼睁睁地看着亲手送礼物的可能在面前死掉。我坐在桌子上哭,教室人还没有走完可我什么都不在乎,我拿着礼物不停地哭,那时我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姐姐一直拉着我的手,她说不要紧的生日明年还能过嘛,不要紧的。我一直摇头,我说马上就要毕业了,这可能是这辈子最后一个我能看到他的生日了,今天不行的话,我可能一辈子都不能亲口跟他说生日快乐了。 这三年我在A组她在B组,彼此没有交集,也很少听人提起她的名字。这不奇怪,她一直有低调的美丽和才华,这个学校有太多活泼光鲜的漂亮女孩,她们的故事风起云涌,轻易就能盖过她的。 雅思结课了,我和很少的人考过了那年的雅思,在知道我并没有要出国后很多人说我有病,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大不了。我把证书放进抽屉等着它过期,继续晃晃悠悠过我的高中生活,又开始不定期地见到她。 分科后第一天上课的早上,我走进二楼陌生的教室,满教室的女生叽叽喳喳,当时虽然有好朋友在身边我还是一下子头就大了,那时没有注意到一片鲜艳颜色中的她。虽然没有看到,我想那个早上她应该还是安安静静坐在那吧,看窗外,或者看人。像以后一年中的每天早上。 很快我不再冲动地发誓会好好学物理化学闹着要回原来的一班,十几年来只有那一两天我想也许我也可以考虑考虑理科。想起来我都会宠溺地嘲笑那个拿着手机边跳边喊着要学理的小女孩。我习惯了满眼女生的生活,日子一样过的明朗鲜艳。 班里有个我高一就认识了的女孩。是那种淋漓尽致的女生,但不浅薄。有乱糟糟的头发戴红框的近视眼镜,笑起来露很多漂亮的牙齿。我喜欢她,喜欢听她讲看过的许多书或电影,最喜欢听她讲故事。有天她色迷迷又羞涩地笑着,说K月我觉得sky好帅呀。从此有了轰动一时的“小发芽和小春天的故事”。我有点弄不清谁是小发芽谁是小春天了。应该乔是小春天吧,这是个又好色又纯情的故事。总之,小春天喜欢上了隔壁班的小发芽,他很帅,瘦,篮球打得好极了。不算慢的时间,小发芽在小春天抽风似的傻笑里和她说起话来。我们笑着听着看着,想着也许王子会爱上可爱的小姑娘。 其实大家谁都知道的,小发芽喜欢的,是那种文文静静,看上去温柔优雅的淑女。 于是就有一天,小春天蔫了。小发芽告诉她,他有点喜欢十一。从这里开始我叫她「十一」吧。他喜欢走路总是微微抬着头,安静但让人喜欢的十一。 明知不该但我还是惊讶了一阵。后来我想,这样才对吧,像我们这种野丫头,还是跟人做哥们儿比较合适。 可是我为了小春天有些不甘,我想不会就这样吧,故事里不都写了吗,王子爱上优雅的公主,到最后发现不能没有身边叽叽喳喳可爱的小姑娘。我想也许有天小发芽和小春天的故事也峰回路转,小发芽来到了小春天身旁。 那是五月份,每个班都在为艺术节做准备,那时国际部只有我们一届,漂亮的大校园里几乎谁都认识谁。我们背着老师去学校各种各样的地方,单纯自由。我们班有自己排练的地方,每天都是纯蓝的天和明晃晃的太阳。有天中午我坐在台阶上,看十一练习艺术节上的舞蹈,她在一整片落地窗前的空地上旋转伸展,对面可以看到健康生长的树和树上饱满的花,还有我们的教学楼,午睡时间空荡安静。我托着下巴坐在那看她,认识她五年后终于知道十一会芭蕾。 我们每天笑闹生活满满的,根本不需要午睡。排练结束后我和小春天他们一起回教学楼,初夏中午的太阳明亮安静,有自由的风。 我准备拐弯进教室的时候抬头看见隔壁班的M,他有像小孩儿的脸和脾气,那时我们很亲密,我喜欢看1米8的男生穿明黄色T恤投三分的样子。我们常在午睡时间溜出来坐在楼梯上笑着聊天,我跟他说过很多话,包括那时我以为已经永远失去的L。 他对我笑,身边有两个男生,都在天台边翘着腿晒太阳,手上捧着书但不会看一眼。小发芽也在。那时的男生就是这样,不懂事,总觉得自己很帅并且有大把时间。我记不清了,也许那时小春天也在,年轻的男生女生坐着天南地北地聊天,没有负担。然后十一从另一边的楼梯上来,我们安静下来,看她穿过我们一转弯进了门。有人长长出了口气,M笑着让我看,我抬头,小发芽脸红红的。我想着十一走过时,还是微微抬着头,骄傲却不讨人厌的样子。 艺术节结束了,表演的时候我看着十一在我们前面独舞的身影想,小春天的旁白很动人,可小发芽看着这样的十一还听得到么。 更让我惊讶的是,十一是喜欢小发芽的,尽管和她比他显得有些粗糙。于是不管是我们还是小春天都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小发芽会和十一越来越好。我知道小春天对十一的感情开始复杂了,她有些喜欢她,有些讨厌她,很想多了解她。坦白说,那时毫不相关的我对十一也有些生气,很没道理的生气,非常幼稚。也许是觉得十一抢了小春天的宝贝。而我又那么喜欢小春天。 十一和小发芽真的越来越好,我本来就情绪化,又认识十一那么多年,看着他们在一起,很快就愿意真心祝福。小春天也很快彻底地完成了她的角色转换,成了小发芽的哥们儿。小发芽和小春天的故事到此结束了,从此被当作当年幼稚的玩笑偶尔提起。 现在想想,那时我才开始试图完完整整了解十一。总是安安静静的十一,看过很多书能写好文章的十一,说话慢慢的、走路微微抬着头的十一。 十一写了封信给小春天,小春天没有把那封信给我看,她只是提了一些,我只记住了一句。「我相信我们还会是好朋友,对吗。」小春天看着我淡淡地笑,她说就这一点她就比唐美聪明。关于唐美,那是另一个故事,像一大团乱糟糟的毛线,缠住很多人,让很多人流过眼泪。 到了声势浩大的夏天。人心浮躁,容易人事全非。很多看起来不相干的人在一起了,很多一直一起走的人分开了。我想小发芽和十一也越来越喜欢彼此。这时我还不能用「爱」字,我不能轻易为十一这样的女孩动用它。我听人说过,在放学拥挤的公车上,小发芽用手臂在瘦弱的十一身边环起一个圈,保护着她不被冲撞挤压,看她的眼神,就像看着自己生命的礼物。 那时候的小发芽还算上进,有很大的可能会被调进我们班。其实我从没觉得隔壁班有多么不好,那个班里的人有血有肉,有自己的色彩和才华,同样在我们班,不一定成绩好的就都是书呆子。可很多时候,只有卷面成绩开口说话。我们偶尔想起来,会意识到小发芽要和十一在一个班了,然后就为他们开心,真心的。所以那天早上我听到班头对着十一说“后面柜子的钥匙……”,我完全楞住了。 十一要出国了。 也许有极少数的人早已知道,在这个学校我从没见过有人把出国处理得这么低调。但是是她的话,反而自然而然。这就是她的风格。 不久后的放学路上,小熊说十一的小姨送她去英国读书,她很疼爱十一。我噢了一声。小熊看着出租车外迅速划过的建筑又说,其实像十一这样的女孩,长辈都喜欢的。 十一离开学校那天,小发芽搬着书包坐进七班教室。他们一天也没有同班过。 小发芽看上去很平静,所有人都知道,常常打篮球的他每天只吃馒头,也不再买球鞋,省的钱全部用来买电话卡,每天深夜的越洋电话打到快天亮,天天,从不间断。有很多传言,比如他打过的电话卡叠起来有一米那么高,比如他站在后面没事的时候开始背每张电话卡背面的号码。反正确定的是,那些用完的、没有任何特别的电话卡,他一张也不扔。 高三改变了很多事,我应该是从那时起变得坚强,至少要看起来坚强。我在它开始前的暑假给一个快忘记的号码发了短信,那天没什么大事发生,快到晚上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在好好拥有一次之前有些人我不能失去。这是极少的一次,我的冲动没有辜负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和M好像一下子疏远起来,有次上课他推门进来找班头,那天我穿着大红色毛衣,头发乱七八糟,正埋着头做题,他推门,说话,我想也没想就抬头,他说老师xxx找你,可是他看着我。一直。 我的座位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固定在了第一排,桌子前永远有能遮住整个人的书和各种杂物,冬天坐门口风猖獗极了,我抱着从小心爱的漂亮毛毯到教室,那时我的座位上还有小圆抱枕和玩具熊,我的包里永远有足够的糖。我们横向换座位,有时小发芽会正好在我旁边。他总是睡觉,没完没了。高三人人睡眠不足,可谁也没他那么困。并且谁都知道为什么。 我没有好好写过我的高三。它和城堡有关,和翘课有关,和数学题有关,和地图有关,和外卖有关,和垃圾筒有关,和应急灯有关,和四楼教室有关,和跟教导主任赌气有关,和凌晨五点有关,和烧三鲜有关,和唐美有关,和檀木手链有关,和挨骂有关,和罚站有关,和办公室有关,和小熊有关,和上好佳水果糖有关,和小春天和她的不变位置书桌有关,和维尼有关,和塑胶跑道有关,和减肥有关。 还有距离不远却不能常常见面的人,大雁塔,唐延路,短讯。全部都有关。总之它和许许多多的人、事有关。 最重要的是,它和爸爸妈妈的深爱有关。 五月我们穿着红格群对着镜头笑,高高的浮雕墙做了毕业照的背景。不久后我离开了心爱的城堡,我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人在天台上扔折好的纸飞机,跑到空着的四楼教室上晚自习被年级主任全校批评,在迟到的上课路上轻轻唱着歌。 小灰现在出现在这个故事里了。大一开学后我第一次见到她是个背影,桃红色短袖,那天第一次的全院大会我又迟到了,我跑进教室找了位子坐下,她就在我前一排——或者两排——我记不清了。很瘦,纯黑的头发搭在肩上。其间她偶尔回头,我当时想,又是那种漂亮的花瓶女生吧。(我都这么坦诚了你别骂我^^)我在军训的饭桌上知道了她也是西安人,军训一半多她提前回家,可我还记得她总是脸色苍白,皱着眉看别人吃鸡腿的表情。那时我还不知道她身体不好。说真的,那时的鸡腿真难吃,我也吃不下去。 不记得哪天我突然就明白小灰不是花瓶,她漂亮又深刻。她的胃不好,她的心敏感透明。 大学有足够的空闲让我看很多人的博客。我常去看看十一,看黑色背景中的白色文字。到这时,我知道的已经足够多。不时听到她和小发芽的事,都是好事。听说他们还在一起,听说十一回来后更漂亮,化了妆烫了头发,戴好看的耳环。我想她一定越来越优雅出众,一定还总是微微抬着头,慢慢说话的样子。 那年冬天有很多让人灰心的事。我忘记是谁说,十一和小发芽分手了,小发芽有了新的女朋友。我总是容易在别人的故事里陷太深,这一次我还是不合时宜地震惊难过。这个毛病被很多人嘲笑,我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不过事实就是这样,最初我想这都是小发芽的错,全部都是。我看着十一博客里能透出心痛的字字句句,埋怨小发芽为什么要抽走她好不容易愿意交出的依赖。 小灰,在十一小的时候她爸爸开车带着其他女人,她跟妈妈自己挤公车。她妈妈恨她,歇斯底里地骂她,可是她们深深相爱。十一弹钢琴,跳芭蕾,写小说,功课也好。十一心底的人很多年都没有变。他是她的理想。他像她父亲。十一脸上总是平平静静,大概是因为内心曾有太多波澜,压抑得太久也就没必要表达了。十一很坚强,她差不多不会幻想什么,她见过强大的命运。 很多年后十一原谅了她的父亲,她母亲平和许多,十一常想,要给母亲她给得起的所有幸福。而这时十一大部分的幸福,是小发芽深夜从国内打来的电话给的。一个人在国外,依赖变得容易得多,即使是十一这样似乎已经百毒不侵的女孩。依赖,习惯,最后是不是爱就分不清了。 这么看小发芽的半途而废让人生气对吧。一段时间以后,小春天跟我说,其实小发芽很辛苦,她说了很多,关于小发芽的无奈和种种负担,脸上的表情和那天很像,她说“她比唐美要聪明”那天。我想起了没见过的那厚厚一叠电话卡和小发芽睡觉的样子,突然说不清到底谁对谁错了。 王子叫不醒公主,身边叽叽喳喳可爱的小姑娘也早有了真爱。故事乱了套。这本来就不是童话或者爱情小说,这只是小春天很年轻的时候一段好色又纯情的小故事。 又是十一很年轻的时候,曾给过她温暖的故事。 我一直相信的异地恋。十一的,小灰的,岚的,我曾经的。都结束了。可即使这样,我仍然深深相信它。最后难看的结果不怪距离,其实当时的我们只要再做得好一点,再多坚持一点,再爱一点,今天我们都会好好的。这不是距离的关系,爱不够的话,在身边结局也不会变。莫名其妙闹分手的那整整两个月的日子像丢了一样,几乎什么也记不起。但这改变不了事实是,像现在这样,我们看起来自由自在。 暑假我见了十一。她还是瘦,安静,穿着白色裙子,没有辜负我想象中的样子。我们去杀人吧玩的那天,我在门口看到她从出租车上下来,还是微微抬着头,微微笑着的样子。 足够久的时间以后,十一越来越像「铁打的小姑娘」,虽然还失眠,会流泪,却已经能开始向前走。她深夜看电影,在各个舞台上跳舞,让很多朋友喜欢甚至崇拜,学传媒,学经济,看话剧,看画。生命和一切都是越来越好的样子。 小灰,我有很多事记不清了,又记起了很多事。但是故事就讲到这吧。 |